国务院关于赞成在部分地区开展
内地住民婚姻挂号“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
国函〔2021〕48号
民政部:
你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住民婚姻挂号“跨省通办”试点事情的讨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加速推进政务效劳“跨省通办”,,,,,知足群众在非户籍地治理婚姻挂号的需求,,,,,推进婚姻挂号制度刷新,,,,,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赞成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验完婚挂号和仳离挂号“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验完婚挂号“跨省通办”试点。。。。。。在试点地区,,,,,响应暂时调解实验《婚姻挂号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的有关划定(目录附后)。。。。。。调解后,,,,,双方均非外地户籍的婚姻挂号当事人可以凭一方栖身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栖身证发放地婚姻挂号机关申请治理婚姻挂号,,,,,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治理婚姻挂号。。。。。。试点限期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国务院
2021年4月30日
(此件果真宣布)
附件
国务院决议在内地住民婚姻挂号“跨省通办”
试点地区暂时调解实验《婚姻挂号条例》
有关划定目录



